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

臺北市政府 ─ Google停售付費APP 拒絕遵循臺灣法律 臺北市重罰一百萬

臺北市政府 ─ Google停售付費APP 拒絕遵循臺灣法律 臺北市重罰一百萬

雖然台北市政府似乎是為消費者著想,但總覺得七天的鑑賞期(或猶豫期)到底適不適合呢?我有點懷疑。

Google 的態度也很強硬,不知未來會如何發展?臺灣的市場那麼小,Google 會在乎嗎?

這為何是台北市政府出來開罰呢?怎麼不是國家級的單位來開罰呢?總覺得有點怪異。

1 則留言:

  1. 七天太久了吧,下載一本電子書都看完了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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