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

我也覺得這個廣告很誇張

每一次都播好幾分鐘,真是有錢。只是這樣撤廣告會不會有言論自由的問題呢?或許應該先罰頻道業者才對,要播一次五分鐘的廣告,每次頻道業者要繳三百萬給政府,反正政府很缺錢,這種錢應該拿得比較安心。

參考來源: 自由電子報 - 罰19次 LANAMI廣告 1週內停播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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