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

真正落實再說吧!

我也贊成公務人員不應該是鐵飯碗,應該要有淘汰的制度,只是說真的,考績法要怎麼落實「將不好的人淘汰」呢?我真的很懷疑,只怕真正執行時,會變成公報私仇的狀況,主管不喜歡的人就淘汰,只留下會拍主管馬屁的人,臺灣的官場文化會因為考績法而改變嗎?我想可能性很低,看看明年的立法與後年開始執行的結果再說吧!如果能讓「公務員心態」成為歷史的話,也算是進步。

參考來源:

"這次政府算是找對了改革方向,將來可以趕出去「一些笨蛋」。銓敘部擬定的考績法修訂方案,將每年「丙」等公務員的比率訂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之間,每年至少有一萬個公務員拿考績「丙」,比現在高出十倍,而且一定年限內拿三次丙等,就遭解聘。新年將屆,公務員不妨利用元旦假期,好好想想在新的一年應如何奮發,調整工作態度與使命感,為適應新法來臨前培育足夠的量能,否則,再混下去的即有可能是一萬個中的一個。"
- 中央日報網路報-海峽視點 (在「Google 網頁註解」中檢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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